申报通知丨青岛西海岸新区影视产业政策资金开始申报

青岛西海岸新区影视产业发展中心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青岛西海岸新区

影视产业政策资金的通知

 

 

青西新影发〔2024〕2号

 

各影视企业:

 

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青西新管发〔2021〕27号)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影视产业政策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依法注册、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纳统的影视文化独立法人企业(需提交承诺书、企业征信证明、汇算清缴完成证明等材料)。

 

二、申报项目及相关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申报要求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按线上申报平台提示要求提供。

 

1、影视企业集聚发展补贴

 

包括房租补贴、运营补贴、影视后期制作、重点示范园区(基地)四个方面。申报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其中,房租补贴申请主体需为2020年5月11日之后新注册的企业。

 

2、支持影视重点项目建设

 

影视重点项目是指影视企业投资的基础设施(可长期保留重复使用的影视设施)、设备实际投资额,包括建筑工程费(摄影棚、外景地等建设、改扩建费用)及影视特效、后期制作、高科技动漫制作设备等,申报项目应在新区立项,于2020年5月11日之后开工建设、改扩建等,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

 

3、优秀影视作品创作生产补贴

 

包括扶持规划立项和剧本创作、本区拍摄制作、影视发行、奖励热播(映)影视作品、获奖影视作品、影视作品海外发行六个方面。

(1).具备第一出品方申报资格的项目

其中:

①扶持规划立项补贴需为2020年5月11日之后通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且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播映、资金结算的影视作品;

②剧本创作补贴需为2020年5月11日之后通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且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国家、省、市业务主管部门扶持;

③获奖影视作品补贴需为2020年5月11日之后上映,且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奖项;

④影视发行、热播(映)、海外发行补贴需为2020年5月11日之后发生且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播映、资金结算。

(2).具备主要制作方申报资格的项目

需为2020年5月11日之后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拍摄,且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已取得播映许可证。

 

4、支持举办影视文化交流活动

 

包括经新区主管部门预审报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区举办的展览展示、重要会议、赛事论坛、影视作品首播(映)礼等影视文化交流活动。

 

三、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企业登录“青岛西海岸新区影视产业政策申报平台”(http://lswysj.com/dc/page/index.html),初次申报企业需进行企业认证,认证通过后提交相关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1.具体政策文件和申报流程查询,请关注“青岛影视基地”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影视服务”—“青岛影视基地政策”/“申报指南”获取相关信息。

2.申报组织单位或第三方机构审核审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申报材料,各申报主体应予以积极配合。

3.申报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2月20日止;补充资料提交时间段为自政策申报平台端口开放后十个工作日。

4.咨询电话:(0532)86618262/86618263

 

 

青岛西海岸新区影视产业发展中心

2024年1月11日